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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做好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通知
2017/10/27 下午 06:15:39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進一步做好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通知
     稅總發〔2017〕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扎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要求,更好發揮稅收作用,現就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工作
       “一帶一路”戰略是黨中央、國務院打造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的重大發展戰略。戰略提出以來,“一帶一路”建設進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扎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堅持共商共建共用,加快陸上經濟走廊和海上合作支點建設,構建沿線大通關合作機制”。2017年5月,我國將主辦“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共商合作大計,共建合作平臺,共用合作成果,為促進世界經濟增長、深化區域合作打造堅實基礎。
       稅收作為全球經濟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有助於優化生產要素配置、消除跨境投資障礙、推動國際經濟合作,對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意義,主動服務國家對外開放大局,落實2017年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完善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工作體系,為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二、認真落實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工作
       (一)做好稅收協定執行
       落實稅收協定政策,營造優良營商環境,保障我國“走出去”企業的合法權益。加強我國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服務、管理、統計分析工作,跟蹤我國對外投資企業經營情況,及時反映境外涉稅爭議,配合稅務總局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稅務主管當局就跨境納稅人提起的涉稅爭議開展相互協商。
       (二)落實相關國內稅收政策
       結合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落實跨境應稅服務退稅或免稅政策、天然氣等資源進口稅收優惠政策、對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工程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按照所得稅政策規定,落實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促進國際資源分享和國際產能合作。
       (三)優化“走出去”稅收服務
       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動稅收服務優化升級。落實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簡化出口退(免)稅流程、簡化消除雙重徵稅政策適用手續等規定,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做好《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開具工作,便利納稅人境外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助力“走出去”企業和“一帶一路”建設重點專案。創新境外稅收服務模式與內容,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探索對“走出去”納稅人實行分類服務。針對大型跨國企業著重提供政策確定性相關的個性化服務,針對中小型企業著重提供政策宣傳輔導的普惠性服務。發揮優勢,運用“互聯網+”思維,提升國際稅收辦稅便利度。
       (四)深化國別稅收資訊研究
       深入推進國別稅收資訊研究工作,做好境外稅收政策跟蹤和更新,配合稅務總局陸續發佈國別投資稅收指南,實現年底前全面發佈“一帶一路”重點國家的投資稅收指南,進一步完善和豐富納稅人可獲取的境外稅收資訊。
       (五)完善稅收政策諮詢
       豐富政策諮詢途徑,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強12366國際稅收服務專席或“走出去”服務專線建設。按照“互聯網+稅務”工作要求,豐富網站、微信、微博等稅收諮詢服務管道,提升諮詢服務水準。以“走出去”企業涉稅風險為重點,探索為納稅人提供專家諮詢、定制諮詢、預約諮詢等服務,回應涉稅需求,促進納稅遵從。建立和完善國際稅收知識庫,整理並發佈國際稅收問題答疑手冊。
       (六)開展稅收宣傳與輔導
       開展“走出去”稅收政策大宣傳、大輔導。按照稅務總局總體工作要求,配合“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結合“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集中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走出去”專題宣傳與輔導。結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預約定價安排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特別納稅調查調整及相互協商程式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6號)等重要文件,就二十國集團稅改及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畫成果落地、國際稅收征管改革、稅收協定解釋和執行、國際稅收其他政策更新等及時做好政策宣傳與輔導。
       (七)加強資料統計分析
       各地稅務機關應積極落實對外投資、所得報告相關制度,結合各地區特點以及“走出去”企業類型、所屬行業、對外投資目的地等,有針對性地開展資料統計和稅收分析,並在此基礎上歸納稅收風險類型,有針對地為納稅人提示風險。
       (八)深化國際稅收合作
       配合做好“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相關工作;落實好已簽署的雙邊合作備忘錄,加強與毗鄰國家稅務部門的資訊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亞歐博覽會、中阿博覽會等區域性交流合作平臺,推動稅收在相關交流活動中發揮更加突出的作用。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統籌安排,加強領導
       各省稅務機關要從服務國家戰略的高度出發,緊密結合《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要求,加強對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工作的規劃指導,統籌內部相關部門、所轄稅務機關做好對外投資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密切合作,主動協調
       做好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的統籌協調,規範新聞宣傳工作,落實相關工作責任。加強國稅、地稅合作,完善合作機制、深化合作路徑、豐富合作事項,持續抓好“走出去”稅收服務與管理事項的落實。積極推進與外部門合作,探索與外匯、商務、發改、海關、出入境管理等部門建立合作機制,共用跨境交易資訊,形成服務合力。
       (三)總結經驗,注重提升
       各級稅務機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主動作為,將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並在此基礎上創新方式方法,及時總結經驗,注重深化、拓展,不斷提升工作質效。
     國家稅務總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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