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認證專區 |
|
|
|
|
|
課程推薦 |
|
|
|
|
|
 |
當前類別> 政策法規(大陸) |
|
|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恢復玉米深加工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
2016/12/26 上午 09:18:21 |
|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恢復玉米深加工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6〕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9月1日起,將玉米澱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產品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恢復至13%。玉米深加工產品清單見附件。本通知所列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8月19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