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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歐洲考區)報名簡章 |
2012/9/20 上午 10: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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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 時間:2012-06-25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的規定,現將歐洲考區考生參加2012年度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和綜合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歐洲考區):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以下簡稱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歐洲考區):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2. 已取得港澳臺地區或外國法律認可的註冊會計師資格(或其他相應資格)。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和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歐洲考
區):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已取得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簡稱財政部考委會)頒發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書並且在有效期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歐洲考區):
1. 已報名參加2012年10月13日至14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
2. 已報名參加2012年9月16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綜合階段考試;
3. 因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報名之日止不滿5年者;
4. 以前年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因違規而受到停考處理期限未滿者。
二、考試方式
考試採用閉卷。報名人員可以選擇電腦化考試(簡稱機考)方式,也可選擇紙筆作答考試方式。
機考方式,是指在電腦終端獲取試題、作答並提交答案。
紙筆作答考試方式,是指在電腦終端獲取試題,客觀試題使用電腦作答,主觀試題使用紙筆作答。
考試系統支援10種輸入法:微軟新倉頡輸入法、速成輸入法、微軟拼音輸入法、全拼輸入法、智慧ABC輸入法、穀歌拼音輸入法、搜狗拼音輸入法、王碼五筆型輸入法、極品五筆輸入法和萬能五筆輸入法。
三、報名程式
報名人員應當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分為網上預報名和交費確認兩個步驟:
(一)網上預報名
報名人員應當于2012年6月26日至7月31日期間,登錄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點擊“註冊會計師考試網上報名”,進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或直接登錄http://cpaexam.cicpa.org.cn)進行網上預報名。所有報名人員均須重新註冊,登錄報名系統,按照報名指引填寫相關資訊。預報名完成後,網上報名系統為報名人員生成預報名資訊表,請報名人員下載列印便於下一步交費。
報名人員符合綜合階段考試的報考條件、不能完成網上預報名的,可向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查詢辦理(查詢電話8610-88250110)。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二)交費確認
報名人員辦理完成網上預報名後,須在6月26日至7月31日期間,將報名費直接匯入考試代理機構英格蘭及威爾士特許會計師協會(ICAEW)開設的歐元專用帳戶(僅限歐元),過期不予受理。
考試報名費標準為每科100歐元。
ICAEW的國際銀行帳戶號碼(IBAN)是:GB69 NWBK 6072 1110 3113 35;ICAEW的銀行代碼(IBANBIC)是:NWBKGB2L。
匯款後請將列印的報名表和匯款通知掃描發送到ICAEW開設的中國註冊會計師考試專用電子郵箱: cicpa-brusselsexams@icaew.com (請用英文書寫),同時請抄送財政部考辦歐洲考區專用郵箱:ks31@cicpa.org.cn。信函中請寫明網報序號、中英文姓名、詳細收件郵寄通訊位址和收件人電話。
四、考試科目和範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
考試範圍: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佈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五、考試時間安排及考試地點
專業階段考試:
2012年11月16日 上午09:00—11:30 審計
下午14:00—16:30 財務成本管理
2012年11月17日 上午09:00—11:00 經濟法
下午14:00—17:00 會計
2012年11月18日 上午09:00—11:00 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下午14:00—16:00 稅法
綜合階段考試:
2012年11月18日 上午08:30—12:0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
下午14:00—17:30 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二)
(以上時間均為比利時當地時間)
考試地點: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六、考試輔導教材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佈的考試大綱,編發專業階段考試6個科目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彙編以及近年考試試題彙編,由出版社出版發行。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在收到報名人員匯繳的報名費後,將根據報名人員提供的詳細地址免費寄發考試輔導教材。
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不編發綜合階段考試輔導教材。
七、准考證的下載列印
報名人員應當于2012年11月1日至13日期間,登錄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進入“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准考證。
報名人員憑准考證、身份證件原件及影本、符合報名條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影本參加考試。財政部考辦在考試實施前,現場對首次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
八、試卷評閱和成績認定
(一)考生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後發佈。考生可登錄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查詢並下載列印成績單。
(二)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專業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階段考試合格證由考生到財政部考辦領取。
(四)綜合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
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後5個年度考試中完成。對取得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由考生到財政部考辦領取。
九、專業階段考試免試及豁免條件
(一)中國公民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二)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可以按互惠原則簽訂的互免協定免予專業階段部分科目考試。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及外國人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檔(可在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上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並承諾遵守上述檔。
(二)報名人員下載准考證時,應當同時下載由財政部考委會制定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報名人員應當認真閱讀,並按要求參加考試。
(三)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將在網站提供模擬練習題,便於報名人員熟悉機考環境。
(四)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復核的,可在成績發佈之日起20日內向財政部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統一組織成績復核。成績復核辦法另行發佈。
(五)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將在網站發佈考試相關通知,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
(六)如果報名人員諮詢與考試政策相關的問題,可將問題發送至財政部考辦設立的考試專用郵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報名人員諮詢與網路報名相關的技術問題,請電話諮詢8610-88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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