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我們 即時資訊 中國註冊稅務師 中國註冊會計師 兩岸專業實務講座 講師團隊 租借場地 人才中心 學員園地 討論區
  認證專區
新聞資訊
考試訊息
政策法規(大陸)
政策法規(台灣)
資源下載
公告
 
 
  課程推薦
 
當前類別> 政策法規(大陸)
 
關於外派海員等勞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2012]54號
2012/8/1 上午 10:24:2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北京、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國務院批復精神,經研究,現將外派海員等勞務有關營業稅政策明確如下: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提供的下列勞務,免征營業稅:
       (一)標的物在境外的建設工程監理。
       (二)外派海員勞務。
       外派海員勞務,是指境內單位派出屬於本單位員工的海員,為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外提供的船舶駕駛和船舶管理等勞務。
       (三)以對外勞務合作方式,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發生在境外的人員管理勞務。
       對外勞務合作,是指境內單位與境外單位簽訂勞務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組織和協助中國公民赴境外工作的活動。
       二、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按照本通知規定應予免征的營業稅,在本通知到達之日前上述已徵收入庫的應予免征的稅款,允許從納稅人以後應繳的營業稅稅款中抵減或予以退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圓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返回列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關于我們 | 版權信息 | 聯系我們 | 客戶服務 |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圓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設計制作:ray.xu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衡陽路36號8樓之1(衡陽財經大樓) 電話:(02)23897550(代表號) 傳真:(02)23897557
訪問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