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我們 即時資訊 中國註冊稅務師 中國註冊會計師 兩岸專業實務講座 講師團隊 租借場地 人才中心 學員園地 討論區
  認證專區
新聞資訊
考試訊息
政策法規(大陸)
政策法規(台灣)
資源下載
公告
 
 
  課程推薦
 
當前類別> 政策法規(大陸)
 
關於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0號
2012/6/8 上午 09:36:17    
 
     現將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有關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一、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可以選擇簡易辦法按照生物製品銷售額和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藥品經營企業,是指取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獲准從事生物製品經營的藥品批發企業和藥品零售企業。
       二、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藥品經營企業銷售生物製品,選擇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36個月內不得變更計稅方法。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圓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返回列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關于我們 | 版權信息 | 聯系我們 | 客戶服務 |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圓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設計制作:ray.xu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衡陽路36號8樓之1(衡陽財經大樓) 電話:(02)23897550(代表號) 傳真:(02)23897557
訪問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