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我們 即時資訊 中國註冊稅務師 中國註冊會計師 兩岸專業實務講座 講師團隊 租借場地 人才中心 學員園地 討論區
  認證專區
新聞資訊
考試訊息
政策法規(大陸)
政策法規(台灣)
資源下載
公告
 
 
  課程推薦
 
當前類別> 政策法規(大陸)
 
關於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營業稅政策的通知
2012/1/20 下午 06:52:11    
 
     財稅[20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北京、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經濟發展形勢,經研究,現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有關營業稅政策明確如下:
       一、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八條“轉讓無形資産”稅目注釋中增加“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子目。
       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是指權利人轉讓勘探、開採、使用自然資源權利的行爲。
       自然資源使用權,是指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不含土地使用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讓、轉讓或收回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
       二、在境內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是指所轉讓的自然資源使用權涉及的自然資源在境內。
       本通知自2012年2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六日
    
 
 
 
圓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返回列表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關于我們 | 版權信息 | 聯系我們 | 客戶服務 |
Copyright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圓富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設計制作:ray.xu
地址:台北市100中正區衡陽路36號8樓之1(衡陽財經大樓) 電話:(02)23897550(代表號) 傳真:(02)23897557
訪問統計: